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云南同兴锐工程检测鉴定有限公司等两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根据云南同兴锐工程检测鉴定有限公司和昆明昆大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昆明市市场监管局决定注销上述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具体名单见附件),并停止使用标志。自注销之日起,上述机构不得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资质认定证书的检验检测机构名单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注销资质认定证书的检验检测机构名单
序号 | 机构名称 | 资质认定证书编号 |
1 | 云南同兴锐工程检测鉴定有限公司 | 182501060259 |
2 | 昆明昆大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 1825013402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