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市场监管局“三强化三提升”整治 散装白酒保障群众饮酒安全
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昆明市市场监管局将党史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动力,立足民生期盼着力解决群众安全饮酒问题,在全市组织开展白酒生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散装白酒生产经营监管,规范白酒生产经营秩序,确保群众引用安全健康的白酒,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不断提升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满足感。
一是强化源头治理,提升白酒从业人员责任意识。制定下发《2021年昆明市白酒生产经营提升整治行动方案》,全系统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加强对白酒生产企业和白酒小作坊的监管和治理,从源头上强化责任意识、消除安全隐患。摸清白酒生产企业底数。全面开展辖区白酒小作坊普查建档工作,建立完整的白酒小作坊普查登记档案,经普查建档,全市现有取证白酒企业49家,已登记白酒小作坊932家。突出重点强化监督检查。以用非食品原料制售假酒为打击重点,确定重点监管方向、重点监管地区和重点监管对象,按照“三加强两严格”模式强化监督检查,坚决消除监管死角和盲区,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确保白酒消费质量安全。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紧紧围绕基层反映的难点、堵点、疑点,针对近年来白酒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邀请行业内专家到各县市区举办培训,指导企业生产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白酒,截至目前,到8各县市区开展9场培训,共培训白酒小作坊从业人员1243人次、培训基层监管人员524人次,督促白酒生产者承担起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
二是强化过程治理,提升白酒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把专项整治行动与散装白酒标识完善工作结合起来,把示范引领与全面推进结合起来,不断提升整治效果。规范散装白酒标签标识。为保护消费者及散装白酒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要求散装白酒生产经营人员严格按照要求完善信息,按照“提升一批、规范一批、取缔一批”工作思路,在全市依法加强对散装白酒生产经营、餐饮自制泡酒标识的监管,力争在2021年底实现“禁止无标签标识散装白酒在市场流通销售”目标,全力保障群众的饮酒安全。打造示范创建点。在全市打造一批“特点鲜明、亮点突出、制度完善、布局合理、设施齐全、过程规范、管理有方”的散装白酒餐饮店、经营户、小作坊和食品生产企业示范点,精心组织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前往现场观摩学习。截至目前在全市组织观摩学习2场,通过以示范带动、标准引领,着力推动散装白酒治理提升示范创建往深处走、往实处干、往细处抓。加大监督抽检力度。计划在全市白酒生产、流通、餐饮三个环节开展白酒监督抽检2236批次,截至目前已完成抽检1449批次,进一步规范和提升白酒质量安全。持续优化检验项目,对抽检不合格的及时开展核查处置,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对生产车间进行升级改造,从“硬件”上提升白酒质量。
三是强化长效治理,提升群众白酒消费安全感。健全长效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白酒违法行为常抓不懈,不断提升白酒从业者诚信守法经营意识,提振群众消费信心。加大违法查处力度。严查生产经营者购买、储存使用甲醇、工业酒精等非食品原料情况,严厉打击对销售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及自制泡酒中违法违规添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整治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以及进货查验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落实不够等突出问题。截至目前,在全市查办散装白酒违法违规案件561件,及时在媒体、网络公布白酒违法典型案件,倒逼白酒行业整体质量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制定出台了《关于昆明市散装白酒标识规范的指导性意见》《关于昆明市餐饮自制泡酒标识规范的指导性意见》,在全市统一了生产加工、流通、餐饮三个环节散装白酒、自制泡酒标签标识的内容、标注方法、要求等,保证整治行动持续有序开展。制定下发《2021年关于规范散装白酒标识完善追溯体系建设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关于禁止销售无标识散装白酒和自制泡酒的公告》,向消费者广泛宣传《白酒消费安全风险预警信息》,督促白酒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合法经营,坚决杜绝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酒类产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酒杯”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