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昆明市液化石油气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
近期,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市液化石油气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本次抽查了30批次产品,经检验,不合格2批次。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11174-2011《液化石油气》、GB/T 12576-1997《液化石油气蒸气压和相对密度及辛烷值计算法》、SH/T 0233-92《液化石油气采样法》、SH/T 0232-92《液化石油气铜片腐蚀试验法》、SY/T 7509-2014《液化石油气残留物测定法》、SH/T 0221-92《液化石油气密度或相对密度测定法(压力密度计法)》、SH/T 0222-92《液化石油气总硫含量测定法(电量法)》、NB/SH/T 0230-2019《液化石油气组成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SH/T 0125-92《液化石油气硫化氢试验法(乙酸铅法)》、SH/T 0231-92《液化石油气中硫化氢含量测定法(层析法)》、GB/T 32492-2016《液化石油气中二甲醚含量气相色谱分析法》等标准要求和经公开的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对下列项目进行了检验:
密度、蒸气压、C3烃类组分(适用于商品丙烷)、C4及C4以上烃类组分(适用于商品丙烷)、(C3+C4)烃类组分(适用于商品丙丁烷混合物、商品丁烷)、C5及C5以上烃类组分(适用于商品丙丁烷混合物、商品丁烷)、残留物(蒸发残留物、油渍观察)、铜片腐蚀、总硫含量、硫化氢、游离水、液化石油气中二甲醚含量。
本次抽查发现涉及的项目有2批次不符合标准要求,涉及的不合格项目为二甲醚含量、残留物。
液化石油气中掺混二甲醚,同体积的二甲醚密度大、热值低,市场价格与液化石油气差距悬殊,造成用户使用劣质产品,还受到经济利益损害;由于二甲醚对普通的橡胶制品具有溶胀腐蚀性,可能对液化石油气钢瓶角阀密封圈、燃气具密封圈等橡胶腐蚀破坏造成漏气危害,有巨大的安全使用隐患;掺混二甲醚,会使液化石油气的性质发生变化,在使用液化石油气灶具、热水器过程中,可能会导致燃烧工况恶化等安全风险。残留物过多,导致用户购入的瓶装液化石油气可用量减少,用户利益受到损害;不可挥发性物质在储气、用气设备中集结,对设备造成影响;用户、商家违规处理残液存在安全隐患。
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将移交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具体抽查结果详见附件。
附件1 2020年昆明市液化石油气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所检项目符合相关标准的产品
附件2 2020年昆明市液化石油气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