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局查处一起未依法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从非法渠道购销假冒“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案
2020年1月底,昆明市盘龙区局阿子营所接到消费者通过全国12315平台投诉,对位于盘龙区阿子营街道彩云街40号的云南东翼药业有限公司阿子营分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根据2020年2月份昆明市局关于转发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知附件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通报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真伪情况的函》,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阿子营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对云南东翼药业有限公司阿子营分公司销售的“飘安”牌“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进行鉴别,判定当事人购进并销售的“飘安”牌“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属于假冒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不合格产品。经查,当事人未依法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2020年1月底通过微信好友以现金支付方式从不具有资质的企业购进并销售印有“飘安”注册商标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1600个。将其中的920个口罩捐赠给属地相关单位及村委会,销售600个,公司员工自用80个,销售金额1100元,违法所得500元。盘龙区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60000元,没收上述假冒产品16个,罚没合计60500元的行政处罚。